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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我

 

马 骏,男,广西南宁市人,大学文化,律师。1968315日生,很小的时候是在林场长大,上过大学当过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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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写作,因为她是自己心灵的诉说,使大自然的美得以升华。每当深夜人静的时候,铺开稿子,任由心灵的思绪如骏马在草原上自由驰骋,任情感似潮水在记忆的河流中徜徉。春夏秋冬,朝暮昼白,风霜雪雨,山山水水,花开花落,四季轮回,万事万物,变幻如常,但只要将审美的目光聚集于笔端,我的胸怀

——马自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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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疆城里的冰与火46     -|马自达 发表于 2007-5-27 15:20:00

 

疆城里的冰与火

作者/秋玲

 

(四十六)

在客厅里,他闲坐着,把身子完全埋进那张沙发上。他又随手在茶几上从那些零碎玩艺的中间拿来那把刀。我一把夺过来,放回原处。

那把刀约有五寸长,上面的柄镶着金属边。内行人一看就知道它虽不是专用匕首,但也足以刺入一个人的心脏。我伸出手小心地握住它,冷飕飕的寒光照在我脸上。我把它放进我随身的包里,和我的化妆品放在一起。确实,女人的包里不仅有口红有避孕套有诗集有柔软的纸巾,有的时候还有一把刀。

搬家的时候,父亲来接我。他常常是突然间老泪纵横。每一次看到他这样,我都绝望得要发疯。我默默想,一个绝望的人怎么能跟另一个绝望的人住在一起呢?

张仁不请自来。他说《疆城里的冰与火》终于有人投资了,是林汉松在英国找的投资,刚刚签了合同,他说林汉松太伟大了,他能使自己以后成为大人物。他又说,可惜阿清不在,如果阿清知道他的小说要拍成电影了,他会高兴死的。

父亲准备用眼睛把张仁吃下去,上上下下地看着,一点一点地看着,张仁却毫不在意,按照自己的思路狂妄地大笑。每次张仁说完什么话,父亲就观察我的表情,想从中判断面前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。我问张仁你饿吗,要不让我爸爸给你买一个面包过来。

父亲只好去了。我和张仁坐在沙发上,正午的阳光热烈地照着。茶几上放着我的红色小包。

他说阿清太有才能了,昨晚我又看了一遍他改的剧本,确实太好了。

他看我不做声,又说,不过他是挺卑鄙的,玲子,你现在还恨他吗?

我说,这些天我已经想通了,其实我也挺卑鄙的,没有像我这样卑鄙的女人了。整桩事。先是我对不起阿清,真的,不光是他,我也对不起杨泮,你说我这样的女人,哪个男人不怕?跟阿清好时,瞒着他去跟陈设约会。跟陈设好时却又念着阿清。陈设说得没错,我是个跳来跳去的女人。我现在这样子,也是罪有应得。

那我问你,你要老实回答啊。如果说阿清回来了,你还愿意继续跟他好吗?

我望了他一眼,拿起茶几上红色的包,从里面掏出一把刀来。我说,从现在起,我身上都会带着这把刀子,可以说,这是他留给我的惟一用得上的东西。

张仁惊奇地睁大眼睛,伸手过来要拿,我却把刀放了回去,拉上拉链。我说,我尽管忏悔,但缺少对阿清的宽恕。宽恕可以针对全世界的人,但绝不包括对阿清的宽恕。他伤害了我,对我的伤害太具体,太惨痛。

张仁不说话了,思考了一会儿,他说,你不觉得自己有点自相矛盾吗?

但某些地方绝不。

能不能让我看看那把刀子?

我看了看门外,估计父亲没有这么快上来。我重又拉开拉链,小心地取出那把刀,它在强烈的光线下放出刺目的光。

张仁眯起眼睛看着,他又看着我说,有时我真希望这把刀子扎在我的身上。

我一下收起刀,一个字、一个字地对他说,我没有跟你开玩笑,我希望你以后不要用刀来跟我开玩笑,这种时候我极其讨厌你们男人的幽默。

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找到阿清。每天我都在大街上游荡,太阳毫无遮掩地照在我脸上,风沙吹上来,使我皮肤隐隐作痛。但是人海茫茫,我已经筋疲力尽,口干舌燥,有时激昂的情绪瞬间冷却下来。可是每当这时,只要是看到一个年轻并且长得高高大大的男人从面前走过,我便跟着那人走出很远。我紧紧地抓着我的包,快步走着。

深夜,我和一群无业的女孩各自穿过朗朗月光来到约好的酒吧,大家在同一时期无业表明很有缘分也很不容易的,我们在一起寻找共鸣。其中包括“小凤”。一次她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摞照片,说是正在给一家公司当模特儿。我看着那照片,设计师把她的头发做成了一条条蛇似的,把她的眼睛上方连同眉毛都画成了红色,把她的嘴也画得歪歪的,肿在那里,猛一看以为是深夜里的恶鬼。她说这是在日本最流行的妆,很前卫,应该说过一年就会传到中国来。

我一边看她的照片,一边几乎要流下眼泪。因为在这些照片上我也清楚地看到了变异的自己,我不敢可怜别人。

我和她们说着知心话,不断望着酒吧外面的行人。我们有时去酒吧密集的三里元,有时就在长塘街或是它的附近。我们每晚必至,知心话也就是掏心窝子的话其实没几句,于是我跟她们说“九重天”和“下地狱”,她们居然不相信。

往往我只跟她们坐半个小时,便独自去相邻的酒吧,我的眼睛寻觅着,像两点鬼火在夜空游荡。在那深色的玻璃镜里,我看见自己穿着很短的裙子,我已经把一头长发用摩丝固定在脑后,不让它们随风飘散。每到夜间,我的眼影便是淡淡的绿色,我的指甲也做成了绿色的,上面贴着精致的小野花。帮我做指甲的是个西北女孩,脸上有很重的汗毛,一笑两腮有浅浅的酒窝。每次一看见我,先就用手握住我的手指,一个个拨动着,她的手很软。我闭起眼睛,一任自己的手被那做指甲的女孩握着。每次做完回到家,父亲指着我的鼻子说,你过着妓女一样的生活。

我把这话学给那些女孩们听,她们哄然大笑,说,你爸爸太可爱了,他一点也不老,他居然会用这么好听的词。确实,要夸奖一个女人,莫过于说她是妓女,做妓女的女人总是有点本钱的。

我爸爸很老了,他说过那话之后就开始流泪。第二天他惴惴地向我道歉,说不应该用那样的词来骂女儿,他居然要伸出手搂我的肩。我一闪身从房间里出去了,重又走到骄阳下面。他不知道从不跟他说点心里话的女儿,整天究竟在想什么。有一天在网上我与人聊天,一个化名为3838的人追着我,问我喜欢与什么样的人交往,问我家中有几口人,有没有父亲。我马上警觉起来,怀疑这个3838就是我父亲。他也许想以这样的方式来把我套住。我马上把他甩了,可是我觉得每一个凑上来的人都很可疑。末了,我只有彻底关上电脑。我还是相信我的眼睛。

在酒吧里有好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朝我眨眼,过去我总认为只有女人才做这种事,没想到男人也知道什么职业最省事了。他们年龄都很小,只有十八九,他们的皮肤跟白面一样柔滑,手指尖尖的,他们的出现使酒吧飘散出放荡不羁的冲动和炽烈撩人的欲念。

有一次,我看到了大李,他和一些同性恋们泡在一起。他说他买房子了。我没有问他为什么没有和冯娜在一起,他也没有问为什么阿清没和我在一起。他坐在我的对面给我一根烟请我抽,于是我一边抽烟一边跟他聊天。他是我的仇人,但他的眼睛充满着温情,但他是个混蛋,可是阿清跟他一样是混蛋。过去我以为我不是,跟他们是两种人,但实际上我比他们好不了多少。就为这件事我跟“小凤”吵翻了。“小凤”说你不无耻是男人无耻。我说女人也一样无耻。“小凤”气得满脸通红,她摇着头说,是你麦子无耻,不是我无耻。我说你如果不无耻为什么泡吧时从不掏钱?连自己的那份每次都让别人分担了,你还不无耻吗?你曾骗过一个女同性恋自己还得意洋洋,你忘记了吗?你鼓动我去找有钱的男人……

没等我说完,“小凤”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狠狠摔去。

我使劲喝着“山地野生”,泪水盈眶,我扭动脸部肌肉,不让它顺着脸颊流淌下来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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